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參與審計

作伙來審計
審計法規定,審計機關職掌範圍包括監督政府預算的執行、審核財務收支、審定決算、稽察財務(物)上違法失職的行為、考核財務效能、核定財務責任等。 近年來,審計機關接軌國際趨勢,聚焦政府重大施政,加強辦理經濟性、效率性及效益性的績效審計工作。為了使審計工作更能貼近民眾關心的政府施政重點,積極推動「公民參與審計」,希望藉由公民的參與,對政府發揮有效課責,提升公共治理的效能。
衷心期盼各方持續對審計機關肯定支持與不吝指正,並與審計機關一起作伙,共創政府良善治理、共迎幸福新家園。

資料共筆,

認識審計部

Q:您知道審計機關在做什麼?
A:聯合國認為各國的審計機關應具有促進政府提升行政效率與效能,強化政府課責,及提升政府資訊的透明度等功能,因此審計機關在國家中扮演監督政府的重責大任。在我國,審計權是五權分立制度的監察權之一,有關監督政府預算的執行、審核財務收支、審定決算、稽察財物及財政上的不法或不忠於職務的行為、考核財務效能、核定財務責任等,皆是審計機關的職責範圍。

Q:您知道審計部和行政院、立法院及監察院的關係為何?
A:把關政府預算是審計部的重要職責,行政院在會計年度開始3個月前,會向立法院提出下年度預算案(屬財務行政);立法院具有議決預算案的權利(屬財務立法),行政院則必須在年度結束後4個月內,向監察院提出決算,而審計部應在3個月內針對行政院提出的決算完成審核,並向立法院提出審核報告(屬財務司法),財政三權各司其職,發揮分權制衡的目的。(審計部與行政院、立法院及監察院主要關係如下圖所示)。

審計部與行政院、立法院及監察院主要關係圖

Q:您知道審計機關審計權行使的對象有哪些?
A:審計權的行使對象,涵蓋中央至地方政府所屬全國各機關與有關人員,包括公務機關、非營業基金、公有營(事)業、行政法人、政府投資民營事業及受公款補助私人團體等。

Q:您知道我國中央與地方目前設有多少個審計機關呢?
A:我國審計機關的組織採用一條鞭制度,由中央直貫地方。中央政府及其所屬機關的審計事務,由審計部及所屬的教育農林審計處、交通建設審計處等辦理;此外,審計部在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等6個直轄市設有審計處,在其他縣市則設有15個縣、市審計室,分別辦理(或兼辦指定)地方政府及其所屬機關的審計事務(如下圖)。

中央政府及其所屬機關的審計事務,由審計部及所屬的教育農林審計處、交通建設審計處等辦理;此外,審計部在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等6個直轄市設有審計處,在其他縣市則設有15個縣、市審計室,分別辦理(或兼辦指定)地方政府及其所屬機關的審計事務

Q:您知道審計機關一年監督政府的單位數與預算數規模有多大?
A:以111年度為例,各級審計機關應行審核的中央與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含鄉鎮市)、基金及公有營(事)業機關等共計7,969個單位,應監督的收支預算,包括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特別預算,合計22兆3千億餘元。

預算規模
審計部代表圖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