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行使審計職權
我國政府審計,肇於民國元年,迄17年始專設審計機關—審計院(嗣改為審計部),獨立行使審計職權,審計機關歷年所推動多項革新舉措及期豐碩成果。
請參閱審計部全球資訊網(https://www.audit.gov.tw/),衷心期盼各方持續對審計機關之肯定支持與不吝指正,並與審計機關一起作伙,共創政府良善治理、共迎幸福新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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