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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部_第一廳
如何加強監督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地方政府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計畫執行情形,歡迎您來發表意見!
發布於 2018-11-01
截止於 2018-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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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部即將規劃查核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計畫執行情形,對於政府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相關計畫有無待改善之處?審計部應加強查核之面向及重點?請提供您的寶貴意見?
【Why-審計部為什麼要規劃查核 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計畫執行情形?】
據衛生福利部統計,我國身心障礙者人數由民國(下同)88年底的64萬餘人,逐年累增至107年第2季的116萬餘人;另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SDGs)第10個核心目標「減少國內及國家間不平等」(Reduced Inequalities)的內涵及重點方向也包含改善身心障礙者就業等。依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主管機關(勞動部)應對身心障礙者等就業弱勢族群訂定計畫,致力促進其就業。為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每年均運用就業安定基金辦理就業服務及職業訓練等各項就業促進計畫(107年度編列身心障礙者就業相關預算14億餘元);另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也運用各該管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暨就業安定基金補助款,辦理各項就業促進計畫,惟據衛生福利部最近一次調查統計(105年12月),身心障礙者勞動力參與率僅20.41%(同期全體國民勞動參力與率為58.80%)、失業率為9.17%(同期全體國民失業率為3.79%),顯示身心障礙者在就業方面較為弱勢。為瞭解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計畫執行成效,暨政府落實保障身心障礙者就業權利及就業安全情形,所以規劃辦理查核,以研提建議意見,促請相關主管機關研謀妥處,俾增進身心障礙者就業權益。
【What- 政府保障身心障礙者就業權益之政策內涵?】
為增進身心障礙者就業機會,政府積極辦理各項促進政策,重要政策內涵,摘述如下:
一、定額進用: 對一定員工人數以上的機關(構)課予進用身心障礙者的義務,因故無法足額進用,則課以差額補助費,收繳之差額補助費存入各市縣政府之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專戶,用以辦理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相關事項。另提供僱用身心障礙者僱用獎助津貼。
二、個案管理與評量: 由各市縣政府勞工主管機關設置服務窗口,提供身心障礙者就業轉銜、諮詢、評估等服務;職業輔導評量,則係透過專業諮詢與工具評估,協助身心障礙者瞭解其職業潛能、興趣、技能、工作人格、生理狀況及所需輔具或服務等,並提供其具體的職業重建服務或建議,以利其適性就業。
三、 職業訓練 : 依身心障礙者就業需求,提供專為身心障礙者開設的專班式職業訓練,及多元管道(與一般民眾共同參與)職業訓練等,並在養成訓練期間,提供職訓生活津貼補助,另設置數位學習網站,提供網路研習課程。
四、就業服務: 依身心障礙者在就業市場競爭力及其工作能力,提供一般性、支持性、庇護性、居家及視障者等就業服務。另對短期內無法進入競爭性就業市場或庇護職場就業的身心障礙者,提供推介進入庇護工場職場見習,及職場適應學習、工作技能訓練、就業轉銜及資源協助等相關服務。
【How-審計部規劃查核之步驟及處理方式】
一、針對本議題初擬查核重點,如下表。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地方政府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計畫執行情形策略面向
審計查核重點
(一)定額進用制度實施情形
1.義務機關是否落實定額進用身心障礙者制度。
2.地方政府對義務單位定額進用身心障礙者情形之審核、暨差額補助費繳納及催繳情形是否妥適。
(二)個案管理與評量
身心障礙者生涯轉銜服務(勞政服務方面)有無達到預計目標。
(三)職業訓練辦理情形
1.職業訓練計畫預算編列及執行是否妥適。
2.職業訓練計畫績效指標是否妥適,及有無達到年度目標值。
(四)就業服務執行情形
1.就業服務計畫預算編列及執行是否妥適。
2.就業服務計畫績效指標是否妥適,及有無達到年度目標值。
3.國內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資源(含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分布及配置是否妥適。
二、運用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蒐集各界對本議題之觀點或意見,共同監督政府施政作為。
三、參酌各界反映意見納入查核重點,研擬專案調查計畫草案,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召開諮詢會議,提供專業意見。
四、修正專案調查計畫草案。
五、進行專案調查及研提查核意見予相關機關。
六、追蹤後續改善辦理情形,並適時辦理審計資訊公開。
【換您說說看】
審計部即將規劃查核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計畫執行情形,並已初步研擬查核重點,為蒐集多元觀點,如果您對於本議題之查核面向及重點有任何建議,歡迎留言提供寶貴意見。
1 留言
機關綜整回應
審計部_第一廳
2018-12-07
最後綜整回應:
非常感謝大家熱情參與,提供我們許多寶貴的建議,協助審計機關共同監督政府政策或計畫的執行情形。
本議題計收到40則建議:
其中9則與義務機關落實定額進用身心障礙者制度有關;3則與地方政府對義務單位定額進用身心障礙者情形之審核、暨差額補助費繳納及催繳情形有關;4則與身心障礙者生涯轉銜服務(勞政服務方面)有關;2則與職業訓練計畫預算編列及執行有關;2則與職業訓練計畫績效指標有關;4則與就業服務計畫預算編列及執行有關;4則與就業服務計畫績效指標有關;6則與國內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資源(含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分布及配置有關,另有6則與尚需要關注之查核重點有關,我們將參酌列入專家學者諮詢會議中討論,作為修正查核重點之參考。
再次感謝大家提供的寶貴建議,一起為促進政府行政效率與效能之提升,及強化公部門課責、廉正與透明度而努力!
審計部_第一廳
2018-12-04
綜整回應:
非常感謝您提供我們及時的寶貴意見,協助審計機關共同監督政府政策或計畫的執行情形!我們現正依據有關規定處理您的意見,其中可能與審計職權範圍相關者,我們會進行審慎討論後,篩選納入後續我們的查核重點之修正依據,相關意見之回應將於2週內在本頁公告。再次感謝各位的參與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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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部即將規劃查核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計畫執行情形,對於政府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相關計畫有無待改善之處?審計部應加強查核之面向及重點?請提供您的寶貴意見?【Why-審計部為什麼要規劃查核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計畫執行情形?】據衛生福利部統計,我國身心障礙者人數由民國(下同)88年底的64萬餘人,逐年累增至107年第2季的116萬餘人;另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DevelopmentGoals,SDGs)第10個核心目標「減少國內及國家間不平等」(ReducedInequalities)的內涵及重點方向也包含改善身心障礙者就業等。依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主管機關(勞動部)應對身心障礙者等就業弱勢族群訂定計畫,致力促進其就業。為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每年均運用就業安定基金辦理就業服務及職業訓練等各項就業促進計畫(107年度編列身心障礙者就業相關預算14億餘元);另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也運用各該管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暨就業安定基金補助款,辦理各項就業促進計畫,惟據衛生福利部最近一次調查統計(105年12月),身心障礙者勞動力參與率僅20.41%(同期全體國民勞動參力與率為58.80%)、失業率為9.17%(同期全體國民失業率為3.79%),顯示身心障礙者在就業方面較為弱勢。為瞭解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計畫執行成效,暨政府落實保障身心障礙者就業權利及就業安全情形,所以規劃辦理查核,以研提建議意見,促請相關主管機關研謀妥處,俾增進身心障礙者就業權益。【What-政府保障身心障礙者就業權益之政策內涵?】為增進身心障礙者就業機會,政府積極辦理各項促進政策,重要政策內涵,摘述如下:一、定額進用:對一定員工人數以上的機關(構)課予進用身心障礙者的義務,因故無法足額進用,則課以差額補助費,收繳之差額補助費存入各市縣政府之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專戶,用以辦理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相關事項。另提供僱用身心障礙者僱用獎助津貼。二、個案管理與評量:由各市縣政府勞工主管機關設置服務窗口,提供身心障礙者就業轉銜、諮詢、評估等服務;職業輔導評量,則係透過專業諮詢與工具評估,協助身心障礙者瞭解其職業潛能、興趣、技能、工作人格、生理狀況及所需輔具或服務等,並提供其具體的職業重建服務或建議,以利其適性就業。三、職業訓練:依身心障礙者就業需求,提供專為身心障礙者開設的專班式職業訓練,及多元管道(與一般民眾共同參與)職業訓練等,並在養成訓練期間,提供職訓生活津貼補助,另設置數位學習網站,提供網路研習課程。四、就業服務:依身心障礙者在就業市場競爭力及其工作能力,提供一般性、支持性、庇護性、居家及視障者等就業服務。另對短期內無法進入競爭性就業市場或庇護職場就業的身心障礙者,提供推介進入庇護工場職場見習,及職場適應學習、工作技能訓練、就業轉銜及資源協助等相關服務。【How-審計部規劃查核之步驟及處理方式】一、針對本議題初擬查核重點,如下表。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地方政府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計畫執行情形策略面向審計查核重點(一)定額進用制度實施情形1.義務機關是否落實定額進用身心障礙者制度。2.地方政府對義務單位定額進用身心障礙者情形之審核、暨差額補助費繳納及催繳情形是否妥適。(二)個案管理與評量身心障礙者生涯轉銜服務(勞政服務方面)有無達到預計目標。(三)職業訓練辦理情形1.職業訓練計畫預算編列及執行是否妥適。2.職業訓練計畫績效指標是否妥適,及有無達到年度目標值。(四)就業服務執行情形1.就業服務計畫預算編列及執行是否妥適。2.就業服務計畫績效指標是否妥適,及有無達到年度目標值。3.國內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資源(含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分布及配置是否妥適。二、運用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蒐集各界對本議題之觀點或意見,共同監督政府施政作為。三、參酌各界反映意見納入查核重點,研擬專案調查計畫草案,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召開諮詢會議,提供專業意見。四、修正專案調查計畫草案。五、進行專案調查及研提查核意見予相關機關。六、追蹤後續改善辦理情形,並適時辦理審計資訊公開。【換您說說看】審計部即將規劃查核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計畫執行情形,並已初步研擬查核重點,為蒐集多元觀點,如果您對於本議題之查核面向及重點有任何建議,歡迎留言提供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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