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於 2019-01-01 截止於 2019-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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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部即將調查政府轄管大型展覽館營運效能情形,您認為政府投資興建大型展覽館是否有助活絡區域經濟發展?有何待改善之處?審計機關應加強監督查核之面向及重點為何?請讓我們聽聽您寶貴的意見。
【Why-審計機關為什麼要查核政府轄管大型展覽館營運效能情形?】
我國經濟成長主要係以出口貿易為驅動來源,而具舉辦國際展覽規模之大型展覽館為產業資訊交流及廠商推廣產品與服務之重要平臺,對內可刺激內需市場及擴大就業,對外可活絡出口與提升國際競爭力,爰我國自民國(下同)70年起,陸續投資興建台北世界貿易中心等大型展覽館,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委託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建置之臺灣會展網統計,106年度我國舉辦國際展覽270場次、創造會展產業產值440億元、來臺參加會展之外籍人士26.5萬人次,連帶經濟效益246億元。鑑於政府投資興建之大型會展中心成本動輒數十億元,除其營運管理良窳攸關整體產業與貿易發展外,其委外經營權利金或出租展場場地租金等,亦影響國庫收入。審計部因此將加強監督查核政府轄管大型展覽館營運效能情形,希望能夠提出具體建議意見予相關機關,以提升大型展覽館營運效能,活絡區域會展及周邊相關產業發展,促使展館發揮預期效能及效益。
【What-目前政府轄管大型展覽館有哪些?如何營運?】
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委託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建置之臺灣會展網統計,截至107年11月底止,中央及地方政府所轄管大型展覽館(達國際展覽規模)計有南港展覽館等8座,其中由轄管機關自行營運者1座,為南投縣政府轄管之「921地震紀念公園及南投縣農工商會展中心」;其餘7座為委託廠商經營管理,分別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轄管之南港展覽館、台北世界貿易中心1館及高雄展覽館;財政部轄管之台北世界貿易中心3館;新北市政府轄管之新北市工商展覽中心;臺中市政府轄管之臺中市工商會館;高雄市政府轄管之高雄國際會議中心。
單位:攤位個數、平方公尺
序號 |
展覽館名稱 |
攤位數 |
展場面積 |
經營方式 |
轄管機關 |
---|---|---|---|---|---|
1 |
南港展覽館 |
2,467 |
45,360 |
委託 |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
2 |
台北世界貿易中心1館 |
1,550 |
28,239 |
委託 |
|
3 |
高雄展覽館 |
1,500 |
25,100 |
委託 |
|
4 |
台北世界貿易中心3館 |
365 |
6,750 |
委託 |
財政部 |
5 |
新北市工商展覽中心 |
238 |
7,870 |
委託 |
新北市政府 |
6 |
臺中市工商會館 |
246 |
10,429 |
委託 |
臺中市政府 |
7 |
高雄國際會議中心 |
380 |
34,325 |
委託 |
高雄市政府 |
8 |
921地震紀念公園及南投縣農工商會展中心 |
- |
5,174 |
自營 |
南投縣政府 |
【How-審計機關規劃查核政府轄管大型展覽館營運效能之步驟及處理方式】
一、針對本議題初擬查核重點(如下表)。
查核重點表 |
|
---|---|
查核面向 |
審計查核重點 |
●興建規劃情形 |
1.轄管機關投資興建展覽館前,有無以全政府(Whole Government)觀點綜合評估與調查展覽館所在區域之市場性及必要性。 2.轄管機關報核展覽館興建計畫是否確實評估投資興建之基地位址、投資成本、財務分析及經濟效益。 |
●營運情形 |
1.展覽館營運績效是否達預期目標,如有未符預期政策目的與功能,或有閒置、低度利用等情形,有無積極因應妥處。 2.展覽館如委外營運者,是否依國有財產法、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政府採購法等妥適訂定委託營運(經營)契約,並依契約規定營運管理。 3.展覽館自營或委外經營,有無辦理服務品質或滿意度調查,針對調查結果及客訴案件是否積極處理,並研提改善措施。 |
●管考情形 |
1.轄管機關針對展覽館營運管理是否建置督導考核機制,並據以落實。 2.展覽館如委外營運者,轄管機關有無辦理查核作業審視委外營運廠商之履約情形,暨有無監督委外營運廠商依委託營運(經營)契約繳交營運權利金(土地租金)及提送營運管理文件。 3.各級政府對於委外營運廠商如有補助者,是否列有預算,並於委託契約內載明補助辦法、補助範圍;補助經費列支是否合於原補助用途並達到補助計畫預定目標。 4. 其他有關督導考核辦理情形。 |
●導入綠色會展情形 |
1.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委外辦理臺灣會展產業發展計畫,協助我國會展業者及活動取得碳盤查及ISO 20121 等認證,建立我國綠色會展形象情形。 2.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委外推動綠色會展指南獎勵措施及輔導廠商取得國際永續管理認證,有無未達推動目標(廠商家數)或預期效益等情形。 |
二、運用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蒐集各界對審計機關應查核面向與重點所提出的多元觀點或意見,以共同監督政府施政作為。
三、將各界多元意見納入查核重點,擬具調查計畫草案,邀請與議題攸關之專家學者召開諮詢會議,對計畫草案提供專業意見。
四、修正專案調查計畫草案。
五、辦理專案調查及研提建議意見於相關機關。
六、追蹤相關機關後續改善辦理情形,並適時辦理資訊公開。
【換您說說看】
審計機關即將調查政府轄管大型展覽館營運效能情形,並已初步研擬查核重點,為蒐集多元意見及看法,如果您對於審計機關規劃本案之查核面向及重點有任何建議,歡迎留言提供寶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