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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部_南投縣審計室
如何加強監督南投縣政府辦理南投縣溫泉資源開發、管理及維護情形,歡迎您來發表意見!
發布於 2021-09-23
截止於 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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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部臺灣省南投縣審計室即將查核南投縣溫泉資源開發、管理及維護情形,您認為現行南投縣政府推動南投縣溫泉資源開發、管理及維護有何待改進之處?審計機關應加強查核之面向、重點為何?請讓我們聽聽您寶貴的意見。
【Why-審計機關為什麼要查核政府辦理南投縣溫泉資源開發、管理及維護情形?】
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臺灣永續發展目標6揭示:「確保環境品質與永續管理環境資源」,具體目標6.5為推動水資源綜合管理。政府為保育及永續利用溫泉,將溫泉產業導向合法及永續經營,於92年7月2日制定公布溫泉法,賦予未合法業者7年之輔導緩衝期,並於99年5月12日修正溫泉法第31條第2項規定,將緩衝期由7年延長為10年(102年7月1日屆滿)。南投縣政府為保護及永續利用溫泉資源,依據溫泉法相關規定於98年2月擬訂「南投縣溫泉區管理計畫」,98年3月公告劃定東埔及廬山等2個溫泉區,其中廬山溫泉區於97年及98年間遭受颱風侵襲加上地層滑動,已於102年5月7日公告廢止。
南投縣內溫泉資源豐富,南投縣政府每年舉辦「南投溫泉季」觀光活動,主要以北港溪、東埔、埔里等三大溫泉為主。鑑於南投縣溫泉區管理計畫核定10年餘迄未檢討修訂,又溫泉法於92年7月公布施行前未取得合法登記之業者,仍未於10年緩衝期(102年7月1日前)合法化,影響消費者權益及不利溫泉產業發展。另已公告廢止之廬山溫泉區仍有業者繼續未合法營業,東埔溫泉區管線雜亂、水管滿天飛,影響整體景觀風貌,南投縣東埔溫泉區景觀風貌形塑與生活環境路網工程於110年2月完工後,溫泉管線未銜接既有水源,尚無法正常供水等,顯示溫泉管理作業未臻周妥。審計部臺灣省南投縣審計室為瞭解南投縣溫泉資源開發、管理及維護情形,促請南投縣政府在開發溫泉推動觀光產業之際,精進整體規劃與統籌管理,保護及永續利用溫泉資源,保障民眾之安全,將辦理專案調查加強查核,希望能夠提供具體建議意見於相關機關參考改進,以確保溫泉妥善開發、管理及維護,建構永續之溫泉發展。
【What-南投縣溫泉資源開發、管理及維護政策內涵為何?】
一、溫泉資源管理與利用:南投縣溫泉區管理計畫自99年核定迄今已10年餘尚未檢討修訂,又溫泉法於92年7月公布施行前未取 得合法登記之業者,未於10年緩衝期(102年7月1日前)合法化,迄110年度仍有業者未合法使用溫泉資源,102年間廢止之廬山溫泉區仍有部分業者繼續未合法營業,東埔溫泉區管線雜亂、水管滿天飛,影響整體景觀風貌,南投縣東埔溫泉區景觀風貌形塑與生活環境路網工程於110年2月完工後,溫泉管線未銜接既有水源,尚無法正常供水。
二、溫泉取供事業概況:依溫泉法定義,溫泉取供事業,指以取得溫泉水權或礦業權,提供自己或他人使用之事業。110年8月底止,南投縣境內有17家溫泉取供事業,分別為埔里鎮3家、魚池鄉3家、信義鄉7家、仁愛鄉4家。
三、溫泉使用事業概況:依溫泉法定義,溫泉使用事業係指自溫泉取供事業獲得溫泉,作為觀光休閒遊憩、農業栽培、地熱利用生物科技或其他使用目的之事業。110年8月底止,南投縣溫泉使用事業計有17家,分別為埔里鎮3家、魚池鄉3家、信義鄉7家、仁愛鄉4家。
【How-審計機關規劃查核之步驟及處理方式】
一、針對南投縣政府辦理溫泉資源開發、管理及維護情形之施政作為,初擬查核重點(如下表)。
二、運用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蒐集各界對審計機關應查核面向與重點所提出的多元觀點或意見,以共同監督政府施政作為。
三、將各界多元意見納入查核重點,擬具調查計畫草案,邀請與議題攸關之專家學者召開諮詢會議,對計畫草案提供專業意見。
四、修正專案調查計畫草案。
五、辦理專案調查及研提建議意見於相關機關。
六、追蹤相關機關後續改善辦理情形,並適時辦理資訊公開。
【換您說說看?】
審計部臺灣省南投縣審計室即將查核南投縣溫泉資源開發、管理及維護情形,並已初步研擬查核重點,為蒐集多元意見及看法,如果您對審計機關規劃本案之查核面向及重點有任何建議,歡迎留言提供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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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綜整回應
審計部_南投縣審計室
2021-10-13
綜整回應:
非常感謝您提供我們及時的寶貴意見,協助審計機關共同監督政府政策或計畫的執行情形!我們現正依據有關規定處理您的意見,其中與審計職權範圍相關者,我們會進行審慎討論後,納入後續查核重點之修正依據。 再次感謝各位的參與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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