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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審計部_第五廳

如何加強監督各級政府辦理社會住宅興辦計畫執行情形,審計部歡迎各界提供建言!

發布於 2020-12-01 截止於 2021-01-01

討論(尚餘0天)

  • 723投票數

審計部即將辦理各級政府推動社會住宅興辦計畫執行情形之查核,您認為現行社會住宅興辦計畫或執行情形有何待改善或提升效能之建議意見?審計機關應加強監督查核之面向及重點為何?請讓我們聽聽您寶貴的意見。

 

Why-審計機關為什麼要查核各級政府辦理社會住宅興
              辦計畫執行情形
 

      我國當前住宅與房市問題包含高房價、高空屋、高自有率及社會住宅短缺,難以滿足青年及弱勢家戶的示意圖基本居住需求。為解決上述問題,政府已推動只租不售之社會住宅政策,結合政府興建與包租代管的供給方案,增加政府住宅政策供給面資源,同時透過包租代管民間閒置住宅,讓租屋市場成為無力購屋者正常居住消費之選擇方式,進而發揮租屋與購屋市場相互調控的均衡機制,並健全租屋市場以制衡房價過度上漲的效果,對穩定住宅市場與安定人民居住,具有重大意義。審計部為瞭解各級政府推動社會住宅興辦計畫執行情形,爰規劃辦理專案調查,期能提出適切建議意見,增進政策執行效能,以達成「確保所有的人都可享有適當、安全及可負擔的住宅及基本生活所需的服務,並改善弱勢棲所」之臺灣永續發展目標。

 

 

【What-各級政府辦理社會住宅興辦計畫內涵為何?】

       

       內政部所報「社會住宅興辦計畫」,經行政院於106年3月6日核定,計畫期程為8年(106至113年),預計於113年達成20萬戶社會住宅的供給量,經費約需307億6,000萬餘元,將由住宅基金支應。社會住宅興辦計畫分為2階段辦理,第1階段106至109年,目標值為達成直接興建4萬戶、包租代管4萬戶,合計8萬戶;第2階段110至113年,目標值為達成直接興建(累計)12萬戶、包租代管(累計)8萬戶,合計20萬戶。

        又為落實社會住宅第2階段(110至113年)目標之推動,行政院於109年9月28日原則同意內政部所報「社會住宅興辦計畫」第1次修正草案,據該修正草案列載,直接興建社會住宅部分,增加中央協助辦理先期規劃、內政部營建署協助地方政府代辦工程或代為營運管理,由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直接興建及營運管理、協調國營事業參與興辦等模式;包租代管部分,增加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與租賃服務業公會協力辦理,以達8年內完成20萬戶只租不賣社會住宅之計畫目標。 

示意圖

 

【How-審計機關規劃查核之步驟及處理方式】

 
一、針對各級政府辦理社會住宅興辦計畫執行情形,初擬查核重點如下:

 

示意圖

 

二、運用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蒐集各界對審計機關應查核面向與重點所提出的多元觀點或意見,以共同監督政府施政作為。
三、將各界多元意見研酌可行性納入查核重點,擬具調查計畫草案,邀請與議題攸關之專家學者召開諮詢會議,對計畫草案提供專業意見。

 

【換您說說看】

審計機關針對各級政府辦理社會住宅興辦計畫執行情形,已初步研議查核重點,為蒐集多元意見及看法,如果您對於審計機關規劃本案之查核面向及重點有任何建議,歡迎留言提供寶貴意見

 

 

 

 

 

 

 

 

 

 

 

留言總數 3留言
48 已關注
機關回應
審計部_第五廳 2021-01-06

民眾提問:

非常感謝您提供我們及時的寶貴意見,協助審計機關共同監督政府政策或計畫的執行情形!我們現正依據有關規定處理您的意見,其中與審計職權範圍相關者,我們會進行審慎討論後,納入後續查核重點之修正依據,相關意見之回應將於2週內在本網頁公告。再次感謝各位的參與及建議!

機關綜整回應
審計部_第五廳 2021-10-07

綜整回應:

非常感謝大家熱情參與,提供我們許多寶貴的建議,協助審計機關共同監督政府政策或計畫的執行情形。

 

本議題計收到40則建議:

1.9則與本案查核議題有關,我們已經綜整判斷後納入修正查核重點之參考。

2.13則與政府訂定社會住宅政策有關,我們已納入專家學者諮詢會議中進行討論。

3.18屬民眾表述個人意見不涉及查核重點部分,我們已於討論區及相關子議題頁面等個別回復。

 

再次感謝您們的參與,為促進政府提升施政政效率與效能,以及強化公部門課責、廉正及透明,一起努力追求未來的更好與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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