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協)辦單位
審計部_第一廳
政府積極推動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如何加強監督其執行情形,歡迎您來發表意見!
發布於 2019-12-01
截止於 2020-01-01
討論(尚餘0天)
審計部即將規劃查核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執行情形,請讓我們知道您對於政府推動空氣污染防制之建言及寶貴意見。
【Why-審計部為什麼要規劃查核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執行情形?】
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為改善空氣品質,依據「空氣污染防制策略」擬具「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報經行政院於106年12月21日通過,該方案訂定指標性政策目標,包括:2019年空污紅害日減半、2030年公務車輛全面電動化、2035年機車全面電動化、2040年汽車全面電動化等,針對細懸浮微粒(PM2.5)排放量較大者,採行國營事業達超低排放標準、全面禁止烏賊車上路、加強餐飲業油煙、道路、營建工程及河川揚塵之管理等具體管制與防制措施,並提供優惠貸款以鼓勵業者汰換高污染之老舊大客貨車等誘因性策略,期全面加速改善空氣品質。
二、據環保署統計,107年全國PM2.5年平均濃度為17.5μg/m3,較106年18.3μg/ m3、105年20.0μg/ m3、104 年22.0μg/ m3改善,惟仍不及世界衛生組織訂定之標準(10μg/m3),且據綠色和平組織和空氣品質監控程式AirVisual發表之"World most polluted cities 2018",臺灣於73個受監控國家中,空氣污染指數排名為第39名,在亞洲空氣品質仍遜於日本、菲律賓與新加坡,且國內空氣污染最嚴重之前3市縣依序為高雄、臺南及雲林,顯示空氣品質仍有加強改善空間。鑑於空氣品質攸關民眾健康至巨,茲為瞭解環保署及相關權責機關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執行情形,爰規劃辦理專案調查。
【What-政府推動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之政策內涵?】
空氣污染的改善除需借重修法規範外,尚須透過行動方案的執行,方可完成各項防制工作,其重點項目如下:
一、固定污染源改善
1.優先推動4大國營事業空污減量:包括電廠加裝污染減量設備、更新超超臨界機組、增設天然氣機組,達超低排放之世界最嚴標準;因應10月中至隔年2月之空污季節,進行電力環保最大彈性調度及降載;加嚴電力業管制標準等。
2.補助鍋爐汰換:預計108年底前補助汰換2,090座工業鍋爐及1,390座商業鍋爐。
3.推動餐飲業加裝排油煙防制設備:108年底前推動7,000家加裝。
4.針對民營電廠及前30大PM2.5排放固定源之防制設備進行減量盤點。
二、移動污染源改善
1.補助汰換老舊車輛:108年底前汰除150萬輛二行程機車及8萬輛一、二期老舊柴油車,並推動3.8萬輛三期柴油車加裝濾煙器。
2.強化港區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推動船舶進港減速、使用低硫油、全面使用岸電及施工機具減污。
3.配合《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法,加嚴移動源管制:得視空氣品質需求,加嚴出廠10年以上交通工具排放標準;授權地方政府劃定空氣品質維護區,禁止或限制高污染車輛進入。
4.禁售燃料油車輛目標:
★119年新購公務車輛電動化。
★119年市區公車電動化(約1萬輛)。
★124年新售機車全面電動化。
★129年新售汽車全面電動化。
三、其他污染源改善
1.農業廢棄物露天燃燒防制:透過經濟誘因補助、增加農廢去化管道及行為管制,減少農廢燃燒。
2.營建工地:加強稽查處分及限期改善。
3.河川及道路揚塵:強化源頭管理及洗掃街環境環境清理。
4.補助及推廣空氣牆設置。
【How-審計部初擬之查核重點】
策略面向 |
審計查核重點 |
固定污染源防制策略執行情形 |
(1)電力設施污染改善情形 (2)工業鍋爐5,000餘座改用乾淨燃料情形 (3)推動餐飲業加裝排油煙防制設備情形 (4)農業廢棄物燃燒排煙、營建及堆置揚塵管制情形 (5)河川揚塵防制情形 |
移動污染源防制策略執行情形 |
(1)淘汰一二期柴油大貨車情形 (2)三期柴油車加裝濾煙器情形 (3)汰除二行程機車情形 (4)推動電動蔬果運輸車情形 (5)港區運輸管制情形 (6)公共運輸使用人次提升情形 (7)軌道貨運運能提升情形 |
稽查管制情形 |
(1)空氣污染源列管情形 (2)空氣污染源稽查人力配置情形 (3)空氣污染源查處列管及後續追蹤情形 |
【換您說說看】
審計部已初步研擬查核重點,為蒐集多元觀點,如果您對於本議題之查核面向及重點有任何建議,歡迎留言提供寶貴意見。
1留言
機關綜整回應
審計部_第一廳
2020-01-07
最後綜整回應:
非常感謝大家熱情參與,提供我們許多寶貴的建議,協助審計機關共同監督政府政策或計畫的執行情形。
本議題計收到19則建議:
包括(一)空氣品質滿意部分計4則;(二)固定污染源策略執行情形部分計1則;(三) 移動污染源策略執行情形計2則;(四)政府補助一、二期柴油大貨車及二行程機車部分計1則;(五)空氣污染稽查管制執行情形部分計1則;(六)空氣品質無法有效改善部分計7則;(七)其他建議意見部分計3則等,我們將參酌列入專家學者諮詢會議中討論,作為修正查核重點之參考。
再次感謝大家提供的寶貴建議,一起為促進政府行政效率與效能之提升,及強化公部門課責、廉正與透明度而努力!
審計部_第一廳
2020-01-02
綜整回應:
非常感謝您提供我們及時的寶貴意見,協助審計機關共同監督政府政策或計畫的執行情形!我們現正依據有關規定處理您的意見,其中可能與審計職權範圍相關者,我們會進行審慎討論後,篩選納入後續我們的查核重點之修正依據,相關意見之回應將於2週內在本頁公告。再次感謝各位的參與與建議!
政府積極推動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如何加強監督其執行情形,歡迎您來發表意見!
審計部即將規劃查核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執行情形,請讓我們知道您對於政府推動空氣污染防制之建言及寶貴意見。【Why-審計部為什麼要規劃查核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執行情形?】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為改善空氣品質,依據「空氣污染防制策略」擬具「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報經行政院於106年12月21日通過,該方案訂定指標性政策目標,包括:2019年空污紅害日減半、2030年公務車輛全面電動化、2035年機車全面電動化、2040年汽車全面電動化等,針對細懸浮微粒(PM2.5)排放量較大者,採行國營事業達超低排放標準、全面禁止烏賊車上路、加強餐飲業油煙、道路、營建工程及河川揚塵之管理等具體管制與防制措施,並提供優惠貸款以鼓勵業者汰換高污染之老舊大客貨車等誘因性策略,期全面加速改善空氣品質。二、據環保署統計,107年全國PM2.5年平均濃度為17.5μg/m3,較106年18.3μg/m3、105年20.0μg/m3、104年22.0μg/m3改善,惟仍不及世界衛生組織訂定之標準(10μg/m3),且據綠色和平組織和空氣品質監控程式AirVisual發表之"Worldmostpollutedcities2018",臺灣於73個受監控國家中,空氣污染指數排名為第39名,在亞洲空氣品質仍遜於日本、菲律賓與新加坡,且國內空氣污染最嚴重之前3市縣依序為高雄、臺南及雲林,顯示空氣品質仍有加強改善空間。鑑於空氣品質攸關民眾健康至巨,茲為瞭解環保署及相關權責機關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執行情形,爰規劃辦理專案調查。【What-政府推動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之政策內涵?】空氣污染的改善除需借重修法規範外,尚須透過行動方案的執行,方可完成各項防制工作,其重點項目如下:一、固定污染源改善1.優先推動4大國營事業空污減量:包括電廠加裝污染減量設備、更新超超臨界機組、增設天然氣機組,達超低排放之世界最嚴標準;因應10月中至隔年2月之空污季節,進行電力環保最大彈性調度及降載;加嚴電力業管制標準等。2.補助鍋爐汰換:預計108年底前補助汰換2,090座工業鍋爐及1,390座商業鍋爐。3.推動餐飲業加裝排油煙防制設備:108年底前推動7,000家加裝。4.針對民營電廠及前30大PM2.5排放固定源之防制設備進行減量盤點。二、移動污染源改善1.補助汰換老舊車輛:108年底前汰除150萬輛二行程機車及8萬輛一、二期老舊柴油車,並推動3.8萬輛三期柴油車加裝濾煙器。2.強化港區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推動船舶進港減速、使用低硫油、全面使用岸電及施工機具減污。3.配合《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法,加嚴移動源管制:得視空氣品質需求,加嚴出廠10年以上交通工具排放標準;授權地方政府劃定空氣品質維護區,禁止或限制高污染車輛進入。4.禁售燃料油車輛目標:★119年新購公務車輛電動化。★119年市區公車電動化(約1萬輛)。★124年新售機車全面電動化。★129年新售汽車全面電動化。三、其他污染源改善1.農業廢棄物露天燃燒防制:透過經濟誘因補助、增加農廢去化管道及行為管制,減少農廢燃燒。2.營建工地:加強稽查處分及限期改善。3.河川及道路揚塵:強化源頭管理及洗掃街環境環境清理。4.補助及推廣空氣牆設置。【How-審計部初擬之查核重點】策略面向審計查核重點固定污染源防制策略執行情形(1)電力設施污染改善情形(2)工業鍋爐5,000餘座改用乾淨燃料情形(3)推動餐飲業加裝排油煙防制設備情形(4)農業廢棄物燃燒排煙、營建及堆置揚塵管制情形(5)河川揚塵防制情形移動污染源防制策略執行情形(1)淘汰一二期柴油大貨車情形(2)三期柴油車加裝濾煙器情形(3)汰除二行程機車情形(4)推動電動蔬果運輸車情形(5)港區運輸管制情形(6)公共運輸使用人次提升情形(7)軌道貨運運能提升情形稽查管制情形(1)空氣污染源列管情形(2)空氣污染源稽查人力配置情形(3)空氣污染源查處列管及後續追蹤情形【換您說說看】審計部已初步研擬查核重點,為蒐集多元觀點,如果您對於本議題之查核面向及重點有任何建議,歡迎留言提供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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