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協)辦單位
審計部_第五廳
邇來公共工程對生態環境造成之負面影響多有所聞,政府推動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因應,該措施應如何運作以維護生物多樣性資源與環境友善品質,審計部歡迎各界提供建言!
發布於 2019-11-01
截止於 2019-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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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部近期將查核政府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執行成效,您認為政府推動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是否有助於減輕公共工程對生態環境造成之負面影響?有何待改善或提升效能之建議意見?審計機關應加強監督查核之面向及重點為何?請讓我們聽聽您寶貴的意見。
【Why-審計機關為什麼要查核政府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執行成效】
政府為期減輕公共工程對生態環境造成之負面影響,並落實生態工程永續發展理念,維護生物多樣性資源與環境友善品質,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於95年初步建立相關檢核評估表,並請內政部、經濟部、交通部、環境保護署及農業委員會進行試辦作業。嗣工程會整合上開部(會)執行生態檢核成果,於106年4月25日訂定「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並請公共工程計畫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將「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納入計畫應辦事項,且得依各工程特性,研訂各類工程生態檢核執行參考手冊,並納入公民參與機制,針對相關工程主辦人員、廠商與民間團體等進行生態檢核機制推廣與教育訓練。
惟邇來各界仍發現部分工程案件因執行過程缺乏嚴謹規劃,或未落實生態檢核機制,或因工程內容有過度水泥化,導致臺灣特有種保育類動物棲息地遭環保團體質疑已發生不可逆之破壞等情事。工程會爰於108年5月10日修訂「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除更名為「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外,並將直轄市政府或縣(市)政府辦理受中央政府補助比率逾工程建造經費50%之新建公共工程,納入生態檢核機制範疇,且提醒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督導各工程計畫執行時落實生態檢核事項。
審計部審酌工程會推動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邇來仍有未落實執行生態工程永續發展理念,致臺灣特有種保育類動物棲息地遭質疑已發生不可逆之破壞情形,為瞭解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及相關配套作法,是否有效減輕公共工程對生態環境造成之負面影響,或改善以往未落實執行遭人詬病之疑慮,以及後續採購有無因此衍生窒礙難行之處,將加強監督查核各權責機關辦理情形,希望能夠提出具體建議意見於相關機關,以促使達成維護生物多樣性資源與環境友善品質目標。
【What-政府推動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之方向內涵為何?】
工程會於108年5月10日修訂「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更名為「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其內涵擇要如下:
一、目的:為減輕公共工程對生態環境造成之負面影響,秉生態保育、公民參與及資訊公開之原則,以積極創造優質之環境。
二、適用範圍:除災後緊急處理、搶修、搶險、災後原地復建、原構造物範圍內之整建或改善、已開發場所、規劃取得綠建築標章之建築工程及維護管理相關工程外,中央政府各機關辦理新建公共工程或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辦理受中央政府補助比率逾工程建造經費50%之新建公共工程時,需辦理生態檢核作業。
三、作業方式:以工程生命週期分為工程計畫核定、規劃、設計、施工及維護管理等作業階段,各階段宜由具生態保育專業背景人員配合工程主辦機關將生態保育概念融入工程方案,工程相關生態保育措施並考量個案特性、用地空間、水理特性、地形地質條件及安全需求等,且因地制宜按迴避、縮小、減輕及補償等4項生態保育策略之優先順序考量及實施。
四、公民參與:工程主辦機關應於計畫核定至工程完工過程中建立民眾協商溝通機制,說明工程辦理原因、工作項目、生態保育策略及預期效益,藉由相互溝通交流,有效推行計畫,達成生態保育目標。
五、資訊公開:工程主辦機關應將各階段生態檢核資訊公開,公開方式可包含刊登於公報、公開發行之出版品、網站,或舉行記者會、說明會等方式主動公開,或應人民申請提供公共工程之生態檢核資訊。
【How-審計機關規劃查核政府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執行成效之步驟及處理方式】
一、針對本議題初擬查核重點(如下表)。
查核重點表 |
查核面向 |
審計查核重點 |
●中央主管機關(工程會)部分 |
1.「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之決策歷程及推廣情形。 2.「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之相關法令、作業規定、準則訂(修)定情形。 3.督導考核各機關辦理「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執行情形。 |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部分 |
1.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所屬機關建立生態檢核機制、作業手冊、計畫審核及管控機制辦理情形。 2.計畫及規劃設計內容,有無確實審查工程主辦機關生態檢核之自評內容。 3.督導各工程計畫落實生態檢核事項辦理情形。 4.未依生態檢核程序進行之計畫或發現影響生態環境引發爭議,有無要求主辦機關立即停止,並提出相關改進作法。 5.針對相關工程主辦人員、廠商與民間團體等進行生態檢核機制推廣與教育訓練辦理情形。 6.就應辦理生態檢核之工程計畫,建立統一友善資訊公開平臺辦理情形。 |
●工程主辦機關部分 |
1.於工程計畫核定、規劃、設計、施工及維護管理等各工程生命週期階段,有無落實辦理生態檢核作業。 2.計畫核定至工程完工過程建立民眾協商溝通機制辦理情形。 3.有無填具公共工程生態檢核自評表,並檢附相關辦理過程及結果之文件紀錄。 4.依據「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辦理過程,有無未盡職責或效能過低情事。 |
二、運用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專區,針對審計機關應查核面向與重點,蒐集各方利害關係人的多元觀點或意見,以共同監督政府施政作為。
三、查核重點研酌參採各方觀點與意見,妥擬專案調查計畫草案,另邀請相關專家學者召開諮詢會議,提供專業或實務上的意見。
四、參酌修正專案調查計畫草案。
五、辦理專案調查及研提建議意見於相關機關。
六、追蹤相關機關後續改善情形,並適時辦理資訊公開。
【換您說說看】
審計機關即將查核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之執行成效,並已初步研擬查核重點,為蒐集多元意見及看法,如果您對於審計機關規劃本案之查核面向及重點有任何建議,歡迎留言提供寶貴意見。
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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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關注
機關回應
審計部_第五廳
2019-12-02
民眾提問:
非常感謝您提供我們及時的寶貴意見,協助審計機關共同監督政府政策或計畫的執行情形!
我們現正依據有關規定處理您的意見,其中可能與審計職權範圍相關者,我們會進行審慎討論後,篩選納入後續我們的查核重點之修正依據,相關意見之回應將於2週內在本網頁公告。再次感謝各位的參與及建議!
機關綜整回應
審計部_第五廳
2019-12-26
綜整回應:
非常感謝大家熱情參與,提供我們許多寶貴的建議,協助審計機關共同監督政府政策之執行情形。
本議題計收到18則建議,其中:
一、計有8則評論與主管機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工程主辦機關執行生態檢核應注意事項及常見缺失,我們將作為執行就地查核時之參考。
二、計有7則評論與各機關生態檢核資訊公開情形及建議以整個區域角度進行生態檢核有關,我們將列入專家學者諮詢會議中討論,作為檢討查核重點參考。
三、計有3則與評論主管機關生態檢核制度及本部業務執行面向等有關,我們將列入後續辦理審計業務參考。
再次感謝您們的參與,為促進政府提升施政效率與效能,以及強化公部門課責、廉正及透明,一起努力追求未來的更好與共好!
審計部_第五廳
2019-11-21
綜整回應:
非常感謝您提供我們最及時的寶貴意見,協助審計機關共同監督政府政策或計畫的執行情形!我們正在依據有關規定處理您的意見,其中可能與審計職權範圍相關者,我們會進行綜整判斷後,篩選合適的部分納入我們的查核重點,並於意見徵詢結束後2週內在本網頁公告。
另外,我們將每2週回應說明,讓大家了解審計部處理情形。此先致上最誠摯的感謝,謝謝各位的參與及建議!
邇來公共工程對生態環境造成之負面影響多有所聞,政府推動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因應,該措施應如何運作以維護生物多樣性資源與環境友善品質,審計部歡迎各界提供建言!
審計部近期將查核政府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執行成效,您認為政府推動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是否有助於減輕公共工程對生態環境造成之負面影響?有何待改善或提升效能之建議意見?審計機關應加強監督查核之面向及重點為何?請讓我們聽聽您寶貴的意見。【Why-審計機關為什麼要查核政府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執行成效】政府為期減輕公共工程對生態環境造成之負面影響,並落實生態工程永續發展理念,維護生物多樣性資源與環境友善品質,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於95年初步建立相關檢核評估表,並請內政部、經濟部、交通部、環境保護署及農業委員會進行試辦作業。嗣工程會整合上開部(會)執行生態檢核成果,於106年4月25日訂定「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並請公共工程計畫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將「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納入計畫應辦事項,且得依各工程特性,研訂各類工程生態檢核執行參考手冊,並納入公民參與機制,針對相關工程主辦人員、廠商與民間團體等進行生態檢核機制推廣與教育訓練。惟邇來各界仍發現部分工程案件因執行過程缺乏嚴謹規劃,或未落實生態檢核機制,或因工程內容有過度水泥化,導致臺灣特有種保育類動物棲息地遭環保團體質疑已發生不可逆之破壞等情事。工程會爰於108年5月10日修訂「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除更名為「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外,並將直轄市政府或縣(市)政府辦理受中央政府補助比率逾工程建造經費50%之新建公共工程,納入生態檢核機制範疇,且提醒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督導各工程計畫執行時落實生態檢核事項。審計部審酌工程會推動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邇來仍有未落實執行生態工程永續發展理念,致臺灣特有種保育類動物棲息地遭質疑已發生不可逆之破壞情形,為瞭解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及相關配套作法,是否有效減輕公共工程對生態環境造成之負面影響,或改善以往未落實執行遭人詬病之疑慮,以及後續採購有無因此衍生窒礙難行之處,將加強監督查核各權責機關辦理情形,希望能夠提出具體建議意見於相關機關,以促使達成維護生物多樣性資源與環境友善品質目標。【What-政府推動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之方向內涵為何?】工程會於108年5月10日修訂「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更名為「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其內涵擇要如下:一、目的:為減輕公共工程對生態環境造成之負面影響,秉生態保育、公民參與及資訊公開之原則,以積極創造優質之環境。二、適用範圍:除災後緊急處理、搶修、搶險、災後原地復建、原構造物範圍內之整建或改善、已開發場所、規劃取得綠建築標章之建築工程及維護管理相關工程外,中央政府各機關辦理新建公共工程或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辦理受中央政府補助比率逾工程建造經費50%之新建公共工程時,需辦理生態檢核作業。三、作業方式:以工程生命週期分為工程計畫核定、規劃、設計、施工及維護管理等作業階段,各階段宜由具生態保育專業背景人員配合工程主辦機關將生態保育概念融入工程方案,工程相關生態保育措施並考量個案特性、用地空間、水理特性、地形地質條件及安全需求等,且因地制宜按迴避、縮小、減輕及補償等4項生態保育策略之優先順序考量及實施。四、公民參與:工程主辦機關應於計畫核定至工程完工過程中建立民眾協商溝通機制,說明工程辦理原因、工作項目、生態保育策略及預期效益,藉由相互溝通交流,有效推行計畫,達成生態保育目標。五、資訊公開:工程主辦機關應將各階段生態檢核資訊公開,公開方式可包含刊登於公報、公開發行之出版品、網站,或舉行記者會、說明會等方式主動公開,或應人民申請提供公共工程之生態檢核資訊。【How-審計機關規劃查核政府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執行成效之步驟及處理方式】一、針對本議題初擬查核重點(如下表)。查核重點表查核面向審計查核重點●中央主管機關(工程會)部分1.「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之決策歷程及推廣情形。2.「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之相關法令、作業規定、準則訂(修)定情形。3.督導考核各機關辦理「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執行情形。●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部分1.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所屬機關建立生態檢核機制、作業手冊、計畫審核及管控機制辦理情形。2.計畫及規劃設計內容,有無確實審查工程主辦機關生態檢核之自評內容。3.督導各工程計畫落實生態檢核事項辦理情形。4.未依生態檢核程序進行之計畫或發現影響生態環境引發爭議,有無要求主辦機關立即停止,並提出相關改進作法。5.針對相關工程主辦人員、廠商與民間團體等進行生態檢核機制推廣與教育訓練辦理情形。6.就應辦理生態檢核之工程計畫,建立統一友善資訊公開平臺辦理情形。●工程主辦機關部分1.於工程計畫核定、規劃、設計、施工及維護管理等各工程生命週期階段,有無落實辦理生態檢核作業。2.計畫核定至工程完工過程建立民眾協商溝通機制辦理情形。3.有無填具公共工程生態檢核自評表,並檢附相關辦理過程及結果之文件紀錄。4.依據「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辦理過程,有無未盡職責或效能過低情事。二、運用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專區,針對審計機關應查核面向與重點,蒐集各方利害關係人的多元觀點或意見,以共同監督政府施政作為。三、查核重點研酌參採各方觀點與意見,妥擬專案調查計畫草案,另邀請相關專家學者召開諮詢會議,提供專業或實務上的意見。四、參酌修正專案調查計畫草案。五、辦理專案調查及研提建議意見於相關機關。六、追蹤相關機關後續改善情形,並適時辦理資訊公開。【換您說說看】審計機關即將查核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之執行成效,並已初步研擬查核重點,為蒐集多元意見及看法,如果您對於審計機關規劃本案之查核面向及重點有任何建議,歡迎留言提供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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