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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部_臺北市審計處
精進臺北市政府提供失能長者及身心障礙者交通接送服務品質與量能,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歡迎您來發表意見!
發布於 2018-02-01
截止於 2018-02-28
討論(尚餘0天)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近期將辦理臺北市政府提供失能長者及身心障礙者交通接送服務執行情形之審計工作,您認為現行臺北市政府為照護失能長者及身心障礙市民所提供之無障礙運輸服務有何可再精進之處?審計機關應加強監督查核之面向及重點為何?請讓我們聽聽您寶貴的意見。
【Why-審計機關為什麼要查核臺北市政府提供失能長者及身心障礙者交通接送服務之執行情形】
無障礙運輸服務,在國外已行之多年,如瑞典、德國、英國、美國、加拿大與日本等國基於社會褔利與基本人權之考慮,無不積極推展無障礙的交通環境與運輸政策。臺北市政府為落實社會福利政策,照護身心障礙市民,及協助中重度失能長者,藉由交通接送巴士而能使用長期照顧服務資源,自民國78年起陸續推動無障礙運輸政策,包括開辦復康巴士、中重度失能長者交通接送服務專案計畫,鼓勵業者汰換更新低地板公車、籌組無障礙計程車隊等多元替代運具,期解決失能長者及身心障礙者行動的問題。鑑於我國人口老化情形嚴重及身心障礙人口數漸增,且日前前行政院長張善政亦曾公開表示,其於照顧高齡母親過程中從未成功預約復康巴士。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為促進臺北市政府提供失能長者及身心障礙者交通接送服務量能及品質,期能就制度面、過程面及結果面發掘問題,提出具體建議意見於相關機關。
【What-臺北市政府為提供失能長者及身心障礙者交通接送服務內容為何?】
臺北市政府提供失能長者及身心障礙者交通接送服務,係分由相關機關執行,其內容摘述如下:
-
小型復康巴士:臺北市政府為落實社會福利政策,照顧身心障礙市民,自民國78年起成立小型復康巴士,提供點對點預約運輸服務,秉公平、公正及公開原則接受民眾預約申請用車,屬戶到戶之及門運輸,民國106年度由該府社會局賡續編列身心障礙者專車補助預算2億5,970萬元,委託臺北市公共運輸處代辦勞務採購委託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及元三租車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廠商辦理車輛運輸服務,營運規模計328輛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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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重度失能長者接送服務:臺北市政府為協助中重度失能長者,藉由交通接送巴士而能使用長期照顧各類服務資源,並透過車資補助方式,減輕該市失能長者之經濟負擔,自民國98年9月起開辦中重度失能長者接送服務計畫,民國106年度由該府社會局賡續編列失能長者車資補助預算700萬餘元,並獲中央核定補助3,517萬餘元,合計4,218萬餘元,委託世豪小客車租賃有限公司及福倫交通服份有限公司等2家廠商辦理車輛運輸服務,營運規模計40輛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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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障礙計程車:臺北市政府為提供年長、身心障礙等行動不便市民更多元、無障礙之運輸服務,並彌補復康巴士服務之不足,與配合中央推動無障礙計程車政策,於民國102年度由臺北市公共運輸處申請中央補助款與臺北市具有派遣功能之車隊合作,以補助每輛車最高40萬元購車款方式,招募無障礙計程車,截至民國106年度止,累計向交通部申請並獲核定補助預算7,615萬元,計招募無障礙計程車190輛,以提供行動不便者或其他乘客之行車及運送服務。
【How-審計機關規劃查核之步驟及處理方式】
-
針對臺北市政府提供失能長者及身心障礙者交通接送服務等措施,初擬調查重點(如下表)。
策略面向 |
審計查核重點 |
●預約及使用方式 |
1.預約方式是否便民。 2.預約流程是否具效率。 |
●服務品質 |
1.各項接送服務是否符合失能長者及不同障別之身心障礙者需求。 2.接送趟次及時間是否滿足民眾需求。 3.各項使用資訊是否充分公開與揭露。 |
●服務量能 |
1.服務量能是否適足且充裕。 2.各項失能長者及身心障礙者交通接送服務量能是否符合實際供需情形。 |
●業者之監督與管理 |
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是否切實管理及督導廠商辦理失能長者及身心障礙者交通接送服務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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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蒐集各界對審計機關應查核面向與重點所提出的多元觀點或意見,以共同監督政府施政作為。
-
將各界多元意見納入查核重點,擬具專案調查計畫草案,另邀請與議題攸關之專家學者召開諮詢會議,對計畫草案內容提供專業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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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酌修正專案調查計畫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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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專案調查及研提建議意見於相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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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蹤相關機關後續改善辦理情形,並適時辦理資訊公開。
【換您說說看】
審計機關即將查核臺北市政府提供失能長者及身心障礙者交通接送服務執行情形,並已初步研擬調查重點,為蒐集多元意見及看法,如果您對於審計機關規劃本案之查核面向及重點有任何建議,歡迎留言提供寶貴意見。
1留言
機關綜整回應
審計部_臺北市審計處
2018-03-25
綜整回應:
非常感謝大家熱情參與,提供我們許多寶貴意見,協助審計機關共同監督政府政策或計畫的執行情形。
本議題總計收到13則建議:
一、其中4則與臺北市失能長者及身心障礙者交通接送服務品質等意見有關; 2則與業者之監督與管理有關,我們已納入查核重點,並列入專家學者諮詢會議中進行討論,作為檢討查核重點之參考。
二、其中2則與失能長或身心障礙者需求規劃等意見有關,我們已於討論區及相關子議題頁面等個別回復。
三、其中5則有關資訊應公開透明等提出建言,我們將作為調查時之參考。
再次感謝大家提供的寶貴建議,一起為促進政府行政效率與效能之提升,及強化公部門課責、廉正與透明度而努力!
審計部_臺北市審計處
2018-03-01
綜整回應:
非常感謝您提供我們及時的寶貴意見,協助審計機關共同監督政府政策或計畫的執行情形!我們現正依據有關規定處理您的意見,其中可能與審計職權範圍相關者,我們會進行審慎討論後,篩選納入後續我們的查核重點之修正依據,相關意見之回應將於2週內在本網頁公告。再次感謝各位的參與及建議!
審計部_臺北市審計處
2018-02-14
綜整回應:
非常感謝您提供我們最及時的寶貴意見,協助審計機關共同監督政府政策或計畫的執行情形!我們正在依據有關規定處理您的意見,其中可能與審計職權範圍相關者,我們會進行綜整判斷後,篩選合適的部分納入我們的查核重點,並於意見徵詢結束後2週內在本網頁公告。
另外,我們將每2週回應說明,讓大家了解審計部處理情形。此先致上最誠摯的感謝,謝謝各位的參與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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