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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審計部_第五廳

國內重大公共工程品質不良及進度落後問題層出不窮,政府推動「最有利標」決標政策因應,該政策應如何運作以提升公共工程執行效能,審計部歡迎各界提供建言!

發布於 2018-01-01 截止於 2018-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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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重大公共工程品質不良及進度落後問題層出不窮,政府推動「最有利標」決標政策因應,該政策應如何運作以提升公共工程執行效能,審計部歡迎各界提供建言!
審計部近期將調查各級政府機關採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巨額工程採購執行情形,您認為政府推動巨額工程採最有利標決標之政策方向,是否有助於提升公共工程品質及採購效能?有何待改善或可以提升運用效能之建議意見?審計機關應加強監督查核之面向及重點為何?請讓我們聽聽您寶貴的意見。
 
【Why-審計機關為什麼要查核各級政府採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巨額工程採購執行情形】

政府鑑於過去重大公共工程常因採行「最低標」決標方式,導致決標予無履約能力之廠商,造成履約階段品質不良、進度嚴重落後或爭議不斷,為遴選有履約能力之優質廠商參與國家建設,提升公共工程品質及進度,並解決最低標決標衍生之工程延宕、採購爭議等問題,推動巨額工程採最有利標決標政策。審計部審酌各機關辦理採購,採最有利標決標原則之辦理程序或作業方式,難度較最低標為高,而實務運作上常滋生弊病,為瞭解此採購政策及相關配套措施,有無提升公共工程品質與採購效能,或改善以往最有利標制度遭人詬病之疑慮,以及後續採購是否因此衍生窒礙難行之處,將加強監督查核各權責機關辦理情形,希望能夠提出具體建議意見於相關機關,以促使達成提升採購效能及公共工程品質目標。

 

【What-政府推動巨額工程採最有利標決標政策之方向內涵為何?】

政府採購法主管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民國105年9月23日發布實施「機關巨額工程採購採最有利標決標作業要點」及「機關採購審查小組設置及作業要點」等規定,明訂配套措施推動巨額工程採最有利標決標政策,其內涵擇要如下:

一、從源頭管理,機關對於採購需求、採購策略等,於公告招標前於機關內部完成審查,以共識決定代替以往由承辦公務員個人的判斷取捨,並得邀請政風人員參與。

慎選公正客觀之評選委員,委員名單事先於招標文件公告,杜絕黑箱作業、名單外洩等爭議,委員也會比較注意維護自己的聲譽。

揭露發生重大職業災害廠商的資訊,並可列為機關採購評選的重要參考。

巨額工程以採最有利標決標為原則,如欲採最低標決標之案件,應依政策配套措施於招標前檢討並確認廠商履約能力、確保工程品質及進度。各稽核小組與工程施工查核小組對於執行過程中有異常情形案件,加強抽查稽核。

採最有利標案件,衡酌實際情形適當給予未得標廠商獎勵金,俾鼓勵優質廠商踴躍參與投標。

 

【How-審計機關規劃查核各級政府採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巨額工程採購執行情形之步驟及處理方式】

一、針對本議題初擬查核重點(如下表)。                                             

查核重點表

查核面向

審計查核重點

●法令面

1.主管機關推動巨額工程採最有利標決標方式政策之決策分析經過(資料蒐集、統計、分析及評估)

2.主管機關新修訂政策方案之各項配套法令、作業規定、準則辦理情形

3.主管機關定期檢討修訂各項作業規定、準則辦理情形

●制度面

1.主管機關與法務部研商強化採購人員保障機制辦理情形

2.主管機關建置、管理及維護相關最有利標資訊系統情形(評選委員資料庫、工程履歷資料庫)

3.主管機關宣導、督促、考核各機關採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巨額工程採購執行情形

4.主管機關就政策執行成效之檢討與追蹤情形

●執行面

1.各機關採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巨額工程之行政作業情形

2. 各機關設置「採購審查小組」及其作業辦理情形

3.各機關參採及運用相關最有利標資訊系統情形

4.各巨額工程採購案之採購評選委員會評選作業情形

5.各機關採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巨額工程採購之履約執行情形

6.各稽核小組與工程施工查核小組就「巨額工程採購」之監督情形

7.各機關業務相關人員之教育訓練辦理情形

二、運用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蒐集各界對審計機關應查核面向與重點所提出的多元觀點或意見,以共同監督政府施政作為。

三、將各界多元意見納入查核重點,擬具調查計畫草案,邀請與議題攸關之專家學者召開諮詢會議,對計畫草案提供專業意見。

 

【換您說說看】

    審計機關即將查核各級政府機關採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巨額工程採購執行情形,並已初步研議查核重點,為蒐集多元意見及看法,作為審計機關專案調查計畫規劃參考,以共同監督政府,提升民眾生活福祉,如果您對於審計機關規劃本案之查核面向及重點有任何建議,歡迎留言提供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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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綜整回應
審計部_第五廳 2018-02-26

最後(第3次)機關綜整回應

非常感謝大家熱情參與,提供我們許多寶貴的建議,協助審計機關共同監督政府政策之執行情形。

本議題計收到11則建議:

一、6則與評論採最有利標方式辦理巨額工程採購、主管機關與法務部研商強化採購人員保障機制等政策內容,我們已於討論區及相關子議題頁面等個別回復,並修正部分調查計畫內容。

二、2則與建議優先調查選案有關,我們已於討論區及相關子議題頁面等個別回復,並調整部分調查計畫內容。

三、3則與評論主管機關採購制度及本部業務執行面向等有關,我們已於討論區及相關子議題頁面等個別回復,後續將列入辦理審計業務之參考。

再次感謝您們的參與,為促進政府提升施政效率與效能,以及強化公部門課責、廉正及透明,一起努力追求未來的更好與共好!


審計部_第五廳 2018-02-02

綜整回應:

非常感謝您提供我們及時的寶貴意見,協助審計機關共同監督政府政策的執行情形!我們現正依據有關規定處理您的意見,其中可能與審計職權範圍相關者,我們會進行審慎討論後,篩選納入後續我們的查核重點之修正依據,相關意見之回應將於2週內在本網頁公告。再次感謝各位的參與及建議!


審計部_第五廳 2018-01-16

機關第1次綜整回應(1月16日):

非常感謝您提供我們最及時的寶貴意見,協助審計機關共同監督政府政策或計畫的執行情形!我們正在依據有關規定處理您的意見,其中可能與審計職權範圍相關者,我們會進行綜整判斷後,篩選合適的部分納入我們的查核重點,並於意見徵詢結束後2週內在本網頁公告。

另外,我們將每2週回應說明,讓大家了解審計部處理情形。此先致上最誠摯的感謝,謝謝各位的參與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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