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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審計部_第四廳

政府辦理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提高能源自主性,兼顧國際減碳趨勢,如何加強監督其執行情形,歡迎您來發表意見!

發布於 2018-01-01 截止於 2018-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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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光電計畫

審計部即將查核政府執行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之情形,您認為政府推動以太陽光電作為潔淨能源來源之政策方向是否有助於環境永續發展?有何待改善之處?審計機關應加強監督查核之面向及重點為何?請讓我們聽聽您寶貴的意見

【Why-審計機關為什麼要查核政府執行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之情形?】

政府為履行國際氣候公約,善盡減碳責任,規劃於114年提升無碳再生能源電源結構占比達20%,以降低溫室氣體排放,並考慮國際技術成熟度及健全再生能源發展環境,逐步調整各類再生能源推動目標,其中於114年太陽光電規劃目標裝置容量為20,000MW,占整體目標再生能源裝置容量之72.93%,比重甚高,為再生能源發展路徑之重要關鍵,經濟部於是規劃「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為厚植我國太陽光電發展重要前驅計畫。又政府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之電能躉購制度,鼓勵設置再生能源發電系統,使民間業者及民眾有機會從傳統電力使用者,轉而成為綠色電力之生產者,提升全民參與能源治理程度,共同邁向低碳無核能之家園。鑑於上揭計畫係與民生及國家永續能源發展議題之重要施政計畫,政府為推動能源轉型,積極提升再生能源占比,尤以發展太陽光電為主要占比,其計畫執行成效,攸關穩定供電之民生議題。審計部因此將加強監督查核各權責機關辦理情形,希望能夠提出具體建議意見予相關機關,提升政府推動再生能源之施政效能,營造友善能源轉型環境,以提升政府達成環境永續發展及電力穩定供應之目標。

【What-政府規劃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內涵為何?】

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
  資料來源:經濟部(能源局)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修正版)。 

    政府規劃短期「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預計2年達成1.52GW之目標,厚植推動基礎,期為達成114年太陽光電長期設置目標20GW鋪路。該計畫依設置類型區分為屋頂型及地面型,由國家發展委員會、經濟部、科技部及環保署等中央部會,及各地方政府為主辦單位共同推動,並責由經濟部能源局擔任太陽光電單一窗口,協助解決申設問題、提供轉介服務,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則負責協調業務整合跨部會,期達成減碳、帶動綠能投資、促進就業等目標,邁向能源安全、綠色經濟及環境永續之願景。

【How-審計機關規劃查核之步驟及處理方式】

       一、針對經濟部能源局規劃計畫之目標、推動策略及效益,並按各工作項目內容,初擬查核重點(如下表)。

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之策略面向及查核重點表

策略面向

審計查核重點

●再生能源政策規劃及核定情形

  1. 能源轉型政策規劃情形
  2. 短、中、長期各類再生能源推廣目標量訂定與分配情形
  3. 評估提高再生能源發電占比對電能供應穩定度情形
  4. 太陽光電2年計畫研擬及核定情形
  5. 跨域協調、管考與檢討預警機制規劃情形

●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執行情形

  1. 設立單一窗口專責推動太陽光電2年計畫情形
  2. 設立跨中央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之協調機制情形
  3. 盤點可布建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區域情形
  4. 再生能源輸配電計畫或加強電力網等執行情形
  5. 綠色金融相關計畫執行情形
  6. 研修或增訂相關法規及配套措施情形 

●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督導考核情形

  1. 督導考核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情形
  2. 跨域協調、管考與檢討預警機制之良窳程度

●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執行成效

  1. 帶動投資、促進就業等目標達成情形
  2. 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發電成效
  3. 溫室氣體減碳成效 

 

 

 

 

 

 

 

 

 

 

 

 

 

 

 

 

 

 

 

 

 

 

  二、運用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蒐集各界對審計機關應查核面向與重點所提出的多元觀點或意見,以共同監督政府施政作為。

三、將各界多元意見納入查核重點,擬具調查計畫草案,邀請與議題攸關之專家學者召開諮詢會議,對計畫草案提供專業意見。

四、修正專案調查計畫草案。

五、辦理專案調查及研提建議意見於相關機關。

六、追蹤相關機關後續改善辦理情形,並適時辦理資訊公開。

【換您說說看】

    審計機關即將查核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執行情形,並已初步研議查核重點,為蒐集多元意見及看法,如果您對於審計機關規劃本案之查核面向及重點有任何建議,歡迎留言提供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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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已關注
機關綜整回應
審計部_第四廳 2018-02-14

綜整回應:

非常感謝大家熱情參與,提供我們許多寶貴的建議,協助審計機關共同監督政府政策或計畫的執行情形。本議題計收到12則建議:

(一)6則(含建議擬定獎懲機制、宣導申設流程配套措施及評估設置光電發電設備之成本效益分析等項)與計畫內容相關,我們於研擬調查計畫時,已研酌列入查核重點項目,對於民眾所提意見將列入查核會議中與查核團隊重新檢視並進行討論,作為檢討查核重點參考。

(二)4則與政府所擬定整體能源政策及轉型目標,影響民眾居住環境及電價負擔等相關,我們將密切注意政府導入民間參與能源治理情形,列為辦理專案調查時之參考。

(三)2則與空氣品質(減碳效益)、生態保育等跨域治理議題相關,我們將注意政府落實跨域整合協調機制,調和能源、減碳等相關政策情形,予以妥適處理。

再次感謝您們的參與,為促進政府提升施政政效率與效能,以及強化公部門課責、廉正及透明,一起努力追求未來的更好與共好!


審計部_第四廳 2018-02-13

綜整回應:

非常感謝您提供我們及時的寶貴意見,協助審計機關共同監督政府政策或計畫的執行情形!我們現正依據有關規定處理您的意見,其中可能與審計職權範圍相關者,我們會進行審慎討論後,篩選納入後續我們的查核重點之修正依據,相關意見之回應將於2週內在本網頁公告。再次感謝各位的參與及建議!


審計部_第四廳 2018-01-22

綜整回應:

非常感謝各位提供我們最及時的寶貴意見,協助審計機關共同監督政府政策或計畫的執行情形,我們正在依據關規定綜整處理各項所提意見,其中可能與審計職權範圍相關者,我們會進行綜整判斷後,篩選合適的部分納入我們的查核重點,並於意見徵詢結束後2週內在本網頁公告,讓大家了解審計部處理情形。此先致上最誠摯的感謝,謝謝各位參與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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