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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審計部_教育農林審計處

如何加強監督政府推動高級中學(含)以下特殊教育執行情形,歡迎您來發表意見!

發布於 2018-10-01 截止於 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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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

審計部即將查核政府推動高級中學(含)以下特殊教育執行情形,您認為各類特殊教育型態,對於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安置、轉銜、輔導、追蹤及友善安全的校園環境等現況,有何待改善之處?審計機關應加強查核之面向及重點為何?請讓我們聽聽您寶貴的意見。

【Why-審計機關為什麼要查核政府推動高級中學(含)以下特殊教育執行情形?】

政府為提升國民基本知能、促進教育機會均等及引導學生多元適性發展等目標,自103學年度起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針對身心障礙學生,並制定特殊教育法專法,明定其享有接受適性教育之權利,規定各級主管機關應至少每3年評鑑市縣主管機關及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辦理特殊教育之績(成)效1次。依據106年度特殊教育統計年報,我國特殊教育學生安置於一般學校者計103,385人(占94.38%),安置於特殊教育學校者計6,157人(占5.62%);安置類型中,又以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普通班接受特教方案為主,顯示身心障礙學生已朝向多元安置及聯合國等國際組織所呼籲的融合教育邁進。審計部為督促政府提供身心障礙學生適性的教育措施、適當的支持服務及友善安全的校園環境,使其得以在符合需求的教育環境下學習,發展身心潛能,將加強監督查核各權責機關辦理情形,希望能夠提出具體建議意見於相關機關,以達成提升身心障礙學生教育品質,保障其受教權益之審計目標。

【What-政府推動高級中學(含)以下特殊教育之政策方向內涵為何?】

我國身心障礙學生早期的教育安置型態為進入特教學校就讀,98年特殊教育法修正公布施行後,特殊教育朝向融合教育發展。目前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安置型態,擇要說明如下:

一、特殊教育學校:特殊教育學校以招收不分類重度障礙學生和多重障礙學生為優先;啟智學校以招收中、重度智障及多重障礙學生為主;啟明學校以招收重度視障及全盲學生為主;啟聰學校以招收重度聽障或全聾學生為主。

二、一般學校:包括集中式特教班、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及普通班接受特殊教育方案等。

(一集中式特教班:係指一般學校以身心障礙學生為招收對象的特殊教育班,學生一切的活動均在班級內進行,包括:智障集中式、聽障集中式、肢障集中式、自閉症集中式、多障集中式、不分類集中式及高職特教班等。

(二分散式資源班:特教學生部分時間在普通班與一般學生一起上課,部分時間到資源教室接受特教教師的小組教學及個別指導。

(三)巡迴輔導:將特教學生安置於普通班中,由經過專業訓練的巡迴教師機動性巡迴到校提供直接服務,或對教師、家長提供諮詢等間接服務。

(四)普通班接受特殊教育方案:係指就讀普通班,且未安置於資源班及接受巡迴輔導的身心障礙學生。學校依據個別化教育計畫,提供學生所需要的特殊教育、相關專業服務、教育輔助器材及無障礙環境或行政支援等直接或間接協助。

【How-審計機關規劃查核之步驟及處理方式】

  • 針對政府推動高級中學(含)以下特殊教育執行情形,初擬查核重點(如下表)。

高級中學(含)以下特殊教育之執行策略面向與審計查核重點表

策略面向

審計查核重點

●  身心障礙學生安置、轉銜、輔導及追蹤情形

1.身心障礙學生就近入學、適性輔導安置情形。

2.身心障礙學生跨教育階段、離開教育階段之轉銜服務(升學、就業、就養)及後續追蹤情形。

3.地方政府結合教育、社政、衛生、勞政等相關單位提供整體而持續性的專業服務情形。

4.地方政府提供支持服務系統(專業團隊、教師助理、特教生助理、輔具申請等)之整合情形。

●  特殊教育評鑑實施情形(含教育部所屬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班評鑑實施計畫、教育部所屬及受委託評鑑之特殊教育學校校務評鑑實施計畫、教育部對地方政府特殊教育行政績效評鑑實施計畫、地方政府督導轄屬學校特殊教育評鑑計畫執行情形等4項)

1.特殊教育評鑑項目設計情形。(能否反映特殊教育支持系統及特殊教育辦理實質績效?是否善用特教通報網等系統資料,並以避免增加學校行政與教學負擔為前提?)

2.特殊教育相關評鑑計畫整合情形。(評鑑機制有無疊床架屋?是否整合相關評鑑機制,避免重複且過多的評鑑?)

3.  特殊教育評鑑結果及追蹤改善情形。(評鑑能否提出具體建議意見?有無建立追蹤改善機制?是否建立相關申訴處理程序,並妥適回應?)

●  校安事件通報、列管、處置及改善情形

1.教育部針對校安事件研擬具體改善措施情形。

2.地方政府督導校安事件通報、處置及改善情形。

 

 

 

 

 

 

 

 

 

 

 

 

 

 

 

 

 

 

 

 

 

 

 

 

 

 

 

 

 

二、運用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專區,針對審計機關應查核面向與重點,蒐集各方利害關係人的多元觀點或意見,以共同監督政府施政作為。

三、查核重點研酌參採各方觀點或意見,妥擬專案調查計畫草案,另邀請相關專家學者召開諮詢會議,提供專業或實務上的寶貴意見。

四、參酌修正專案調查計畫草案。

五、辦理專案調查及研提建議意見於相關機關。

六、追蹤相關機關後續改善辦理情形,並適時辦理資訊公開。

【換您說說看】

審計機關即將查核政府推動高級中學(含)以下特殊教育執行情形,並已初步研擬查核重點,為蒐集多元意見及看法,如果您對於審計機關規劃本案之查核面向及重點有任何建議,歡迎留言提供寶貴意見。

留言總數 1留言
25 已關注
機關綜整回應
審計部_教育農林審計處 2018-11-09

最後(第3次)機關綜整回應

非常感謝大家熱情參與,提供我們許多寶貴的建議,協助審計機關共同監督政府政策或計畫的執行情形。

本議題計收到25則建議:

1.11則與就近入學影響因素、如何結合相關單位提供整體而持續性專業服務、離校後的服務和支援是否到位、地方政府現行提供支持服務系統情形、特教評鑑機制設計、特教相關專業人力配置情形、重症身心障礙學生就學權益維護等有關,我們將列入專家學者諮詢會議中進行討論,作為檢討查核重點參考。

2.10則與特教經費資源的運用情形、特教支持服務之人力及服務時數配置、校安事件定義及通報管控情形、應納入利害關係人之觀點、個別化教育方案(IEP)流於形式、特殊教育合格教師及生師比之合理性等有關,我們將納入修正查核重點或後續查核作業之參考。

3.4則與身心障礙學生跨教育階段追蹤機制設計、跨教育階段定義、社政及勞政等單位介入協助情形等有關,我們已於討論區及相關子議題頁面等個別回復。

再次感謝您們的參與,為促進政府提升施政政效率與效能,以及強化公部門課責、廉正及透明,一起努力追求未來的更好與共好!


審計部_教育農林審計處 2018-11-01

綜整回應:

非常感謝您提供我們及時的寶貴意見,協助審計機關共同監督政府政策或計畫的執行情形!我們現正依據有關規定處理您的意見,其中可能與審計職權範圍相關者,我們會進行審慎討論後,篩選納入後續我們的查核重點之修正依據,相關意見之回應將於2週內在本網頁公告。再次感謝各位的參與及建議!


審計部_教育農林審計處 2018-10-15

綜整回應:

非常感謝各位提供我們最及時的寶貴意見,協助審計機關共同監督政府政策或計畫的執行情形!我們正在依據有關規定處理各位的意見,其中可能與審計職權範圍相關者,我們會進行綜整判斷後,篩選合適的部分納入我們的查核重點,並於意見徵詢結束後2週內在本網頁公告。

另外,我們將每2週回應說明,讓大家了解審計部處理情形。

此先致上最誠摯的感謝,謝謝各位的參與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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