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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審計部_第四廳

如何加強監督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之執行情形,歡迎您來發表意見!

發布於 2019-11-01 截止於 2019-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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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綜合治理計畫

審計部即將查核政府辦理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之執行情形,您認為政府辦理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將從「國土防災」、「綜合治水」、「立體防洪」、「流域治理」等面向,是否有助於減緩水患地區淹水情形?有何待改善之處?審計機關應加強監督查核之面向及重點為何?請讓我們聽聽您寶貴的意見。

【Why-審計機關為什麼要查核政府辦理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3期) 特別預算之執行情形?】

近年來氣候變遷,颱風、豪(大)雨意外災害頻傳,造成民眾生命財產遭受威脅,臺灣易淹水低窪地區總面積約1,150平方公里,為解決易淹水地區水患情形,政府於95至102年度編列1,160億元特別預算辦理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改善淹水面積約538平方公里,惟仍有部分地區常年存有易淹水問題尚未解決,政府爰再接續推動流域綜合治理計畫(103-108年)。該計畫分3期辦理,總經費計660億元,第1期執行期程為103至104年度,第2期為105至106年度,第3期為107至108年度。按第3期計畫全部歲出預算數234億餘元,分由經濟部、內政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負責執行。其計畫範圍涵括直轄市、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雨水下水道系統、上游山坡地水土保持、治山防洪、國有林治理、農田排水、農業防災、農糧作物保全及水產養殖排水等。第3期計畫完成後預期將可增加改善約95平方公里易淹水地區、建設雨水下水道55公里及控制土砂生產量310萬立方公尺等。鑑於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3期)係屬國家永續發展議題攸關之重要施政計畫,攸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甚鉅。審計將加強監督查核各權責機關辦理情形,希望能夠提出具體建議意見於相關機關,以提升政府治水效能。

What-政府為改善易淹水地區水患問題,研擬流域綜合治理之對策內涵?政府辦理流域綜合治理計畫(3)之工作項目?

示意圖

政府為解決部分地區常年淹水災害問題,以達到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之政策目標,由經濟部、內政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負責推動執行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由「國土防災」、「綜合治水」、「立體防洪」及「流域治理」等面向,治理易淹水水患地區,由經濟部、內政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負責辦理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3期),其主要工作內容包括:規劃與治理、治理及應急工程;提升科技防災與避災措施;推動出流管制及逕流分攤;活化國土利用增加誘因機制;加強人才培育與科技發展等項目。

【How-審計機關規劃查核之步驟及處理方式】

一、依據政府推動流域綜合治理計畫之策略及措施,並按各該計畫工作項目之工作內容,初擬查核重點(如下表)。

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3期)之策略面向及查核重點表

策略面向

審計查核重點

計畫或預算執行情形

1.計畫推動、管制考核、政策協調及困難問題協助等工作情形,有無依據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及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推動小組設置與作業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2.計畫經費編列及預算支用情形,是否符合流域綜合治理條例等相關法規及立法院相關決議

工程措施執行情形

  1. 各項應急及治理工程之相關執行情形。
  2. 施作長度、保護面積或控制土砂生產量、淹水耐受力是否達成預期目標。

維護管理辦理情形

 

1.中央執行機關有無定期督導直轄市、縣(市)政府落實已完成構造物之維護管理工作。

2.興建完成之建造物有無依據「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第11條第2項規定移交各地方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農田水利會接管情形。

防災及減災措施辦理情形

 

1.地方政府辦理水患自主防災社區及運作、水情災情監測與監控設施建置、增購抽水機等)之查核。

2.人員培訓、研究發展、技術輔導服務及教育宣導情形之查核。

3.推動出流管制及逕流分擔等法規制定及修訂期程與跨部會合作平臺機制運作情形等。

二、運用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專區,針對審計機關應查核面向與重點,蒐集各方利害關係人的多元觀點或意見,以共同監督政府施政。

三、查核重點研酌參採各方觀點或意見,妥擬專案調查計畫草案。

四、參酌修正專案調查計畫草案。

五、辦理專案調查及研提建議意見予相關機關。

六、追蹤相關機關後續改善辦理情形,並適時辦理資訊公開。

 

 

【換您說說看】

審計機關近期將查核政府辦理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之執行情形,並已初步研擬查核重點,為蒐集多元意見及看法,如果您對於審計機關規劃本案之查核面向及重點有任何建議,歡迎留言提供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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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綜整回應
審計部_第四廳 2019-12-18

綜整回應:

非常感謝大家熱情參與,提供我們許多寶貴的建議,協助審計機關共同監督政府政策或計畫的執行情形。本議題計收到13則建議,均與計畫內容相關,我們於研議調查計畫時,已研酌列入查核重點項目,對於民眾所提意見將列入查核會議中與查核團隊重新檢視並進行討論,作為檢討查核重點參考。再次感謝您們的參與,為促進政府提升施政政效率與效能,以及強化公部門課責、廉正及透明,一起努力追求未來的更好與共好!


審計部_第四廳 2019-12-02

綜整回應:

非常感謝您提供我們及時的寶貴意見,協助審計機關共同監督政府政策或計畫的執行情形!我們現正依據有關規定處理您的意見,其中可能與審計職權範圍相關者,我們會進行審慎討論後,篩選納入後續我們的查核重點之修正依據,相關意見之回應將於2週內在本網頁公告。再次感謝各位的參與及建議!


審計部_第四廳 2019-11-20

綜整回應:

非常感謝您提供我們最即時的寶貴意見,協助審計機關共同監督政府政策或計畫的執行情形!我們正在依據有關規定處理您的意見,其中可能與審計職權範圍相關者,我們會進行綜整判斷後篩選合適的部分納入我們的查核重點,並於意見徵詢結束後2周內在本網頁公告。另外,我們將每2周綜整回應,讓大家瞭解審計部處理情形。此先致上最誠摯的感謝,謝謝各位的參與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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