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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審計部_第三廳

4.您認為現行民眾使用長照服務,所需支付之部分負擔費用比率是否合理【以照顧及專業服務為例,非屬長照(中)低收入戶之一般民眾,部分負擔比率為16%】?

發布於 2020-11-23 截止於 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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